1、文山户籍(文山辖区:文山市、砚山县、西畴县、麻栗坡县、马关县、丘北县、广南县、富宁县)
2、持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签发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(简称《大陆证》或《台湾通行证》)和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团队旅游签注(签注字头为“L”)。
1、填写完整的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申请书》、《个人旅游行程表》、《大陆地区紧急联络人资料》
2、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2张
3、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
4、财力证明
6、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及有效签注复印件一份
办理时限:7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:¥200-800元(不同旅行社收费可能不一样,仅供参考)